LED字幕機

LED字幕機 介紹

LED字幕機,俗稱LED跑馬燈、走馬燈、LED顯示屏、LED看子看板等… 間距越小可 顯示更精細,精細度來畫分(P3>P4>P5>P6>P8>P10),越細緻成本較高,全彩畫質變化更多,比七色或單色的成本高(全彩色>七色>單色),字幕機設定也非常簡單

紅色LED字幕機跑馬燈4字
紅色LED字幕機

適用領域

  • 學校、醫院、託育中心、療養院
  • 住宅區例如公寓、私人土地及房地產
  • 具收費停車場的館店酒店、住宿旅館
  • 機場航站各樓收費停車場
  • 百貨商城及購物中心
  • 工業園區的停車設施
  • 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使館、軍事設施等高機密及高安全性建築物區域
  • 公司辦公室停車設施

LED跑馬燈防護等級

IP 防護等級是由”2個數字”所組成

  • 第 1個數字(0~6)
    表示燈具防塵 , 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級 
  • 第 2 個數字(0~8)
    表示燈具防濕氣 、 防水入侵的密閉程度 ,
  • 數字越大表示其防護等級越高 , 兩個標示數字所表示的防護等級

車牌辨識用LED字幕機

車道出入口紅綠燈

溫度、溼度字幕機

  • 單色LED字幕機:單基色LED跑馬燈,由一種顏色的LED燈組成,僅可以顯示一個顏色,大部份為紅色,現已較少人使用。
  • 雙基色LED字幕機:雙基色LED跑馬燈由紅色和綠色LED燈組成,256級色階的LED電視牆可顯示65,536種顏色(雙基色可顯示紅、綠、黃三種顏色)。
  • 全彩色LED字幕機:全彩LED跑馬燈由紅色、綠色、藍色LED燈組成,三基色可顯示出紅、黃、綠、藍、白、紫、青七色,全彩色可顯示白平衡和依等級不同可256色/65536色/16,777,216種顏色,顯示效果可參考影片

LED字幕機的規格 (LED跑馬燈)

LED字幕機分為室內型(高解析度、高刷新)戶外型(高亮度、防水)

室內規格:P2.5模組、 P3模組、P4模組、P5模組、P6模組、P7.8模組
戶外規格:P4模組、P5模組、P6模組、P8組、P10組、P13模組、P16模組、P20模組

LED資訊看板

無災害紀錄表

工地電子佈告欄​

LED字幕機屏幕模組規格(戶外)

戶外LED規格SMD燈距中文字尺寸像素密度
(dot/m2)
亮度
(cd/m2)
P44mm6.4cm62500>=5500
p55mm8cm40000>=5500
P66mm9.6cm27777>=6000
P88mm12.8cm15625>=6500
P1010mm16cm10000>=6500
P1313.33mm21.3cm5640>=5500
P1616mm25.6cm3906>=7000
P2020mm32cm2500>=6500
P2525mm40cm1600>=4800
LED字幕機(戶外)的點距、密度、亮度等說明。

LED字幕機及跑馬燈模組規格(室內)

室內LED規格SMD燈距中文字尺寸像素密度
(dot/m2)
亮度
(cd/m2)
P2.52.5mm4cm160000>=1000
P33mm4.8cm111111>=1200
P44mm6.4cm62500>=1500
p55mm8cm40000>=1800
P66mm9.6cm27777>=2000
P7.627.62mm12.2cm17221>=1500
P101016cm10000>=1500
LED字幕機(室內)的點距、密度、亮度等說明

LED字幕機用途:

  1. 證券交易、金融資訊顯示:這一領域的LED電視牆佔到了前幾年國內LED電視牆的需求量的50%以上,目前仍是LED電視牆的主機需求行業。
  2. 機場航班、車站、港口動態資訊顯示:引導資訊顯示,使用LED電視牆為主體的資訊發佈系統和廣播系統。
  3. 體育管訊息顯示:LED電視牆已取代了傳統的燈泡及CRT顯示。
  4. 郵局、電信、商場、賣場百貨、購物中心:服務領域的業務宣傳及資訊顯示,遍佈全國的服務領域均有使用LED電視牆在資訊顯示方面發揮作用。
  5. 廣告媒體新產品:除了戶外LED電視牆、室內LED電視牆作為廣告媒體外,國內主要城市出現在集群LED電視牆廣播系統,商業大樓LED電視牆廣告發佈系統也已全國熱鬧的城市得到採用及推廣。
  6. 表演及活動。大型LED電視牆越來越普遍的應用於公開表演的視訊播放,世運會、亞運、節慶活動。這些活動中,LED電視牆增加了藝術影響力,在播放時也凝聚了觀眾的目光。
  7. 展覽及租賃:在許多展覽會,LED電視牆作為展覽單位提供重要服務內容之一,向參展商提供出租、租賃、短租、長租的服務,國外還有一些較大的LED電視牆租賃公司,提供整體出租服務。
  8. 演唱會及電視節目:國內許多歌手及電視節用均使用LED電視牆為主要的背景顯示及動態大觀看螢幕。
  • P4模組 (每字大小6.4cm)
  • P5模組 (每字大小8cm)
  • P6模組 (每字大小9.6cm)
  • P8模組 (每字大小12.8cm)
  • P10模組 (每字大小16cm)
  • P12模組 (每字大小19.2cm)
  • P16模組 (每字大小25.6cm)
  • P20模組 (每字大小32cm)
  • P25模組 (每字大小40cm)
  • RS232 
  • RS485 (PLC) 
  • USB隨身碟 
  • Wifi(Apple iPhone,Apple iPad,Android安卓 )
  • 網路線(RJ-45)
  • 現今主流以USB隨身碟和WIFI為主。
  • 鋁合金箱體
  • 鍍鋅鋼板成型機箱
  • 不銹鋼機箱

內政部93.6.17台內營字第○九三○○八四六一五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廣告看板、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

二、樹立廣告: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

第三條 下列規模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

一、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二公尺者。

二、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六公尺者。

三、設置於地面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六公尺者。

四、設置於屋頂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三公尺者。

第四條 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位於車道上方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以上。

二、前款以外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位於退縮騎樓上方者,並應符合當地騎樓淨高之規定。

正面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五十公分。

前二項規定於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五條 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團體申請審查許可。

設置應申請雜項執照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申請審查許可,應併同申請雜項執照辦理。

第六條 前條之專業團體受託辦理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審查業務時,應將審查結果送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合格者,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核發許可。

第七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申請審查許可時,其廣告招牌燈之裝設,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設置於建築物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裝設之廣告招牌燈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為因應地方特色之發展,得就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規模、突出建築物牆面之距離,

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範圍內另定規定;並得就其形狀、色彩及字體型式等事項,訂定設置規範。

申請設置樹立廣告及招牌廣告時,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依前項規定及設置規範審查;其審查得委託第五條第一項之專業團體辦理。

第九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依前條之設置規範,得製定各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標準圖樣供申請人選用。

申請人選用前項之標準圖樣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簡化其審查程序。

第十條 取得許可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應將許可證核准日期及字號標示於廣告物之左下角、右下角或明顯處。

第十一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不得擅自變更;其有變更時,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

第十二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之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後,原雜項使用執照及許可失其效力,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或恢復原狀。

第十三條 下列用途之建築物或場所,其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除商標以外之文字,應附加英語標示:

一、觀光旅館。

二、百貨公司。

三、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萬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量販店、餐廳。

第十四條 下列處所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

一、公路、高岡處所或公園、綠地、名勝、古蹟等處所。但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安全處所。

三、妨礙市容、風景或觀瞻處所。

四、妨礙都市計畫或建築工程認為不適當之處所。

五、公路兩側禁建、限建範圍不得設置之處所。

六、阻礙該建築物各樓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定設置之避難器具開口部開啟、使用及下降操作之處所。

七、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

第十五條 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